| 塞议会通过中央银行法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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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9 14:45 文章来源:塞舌尔《民族报》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据报道,4月28日塞舌尔国民议会一致通过《塞舌尔中央银行法(2004)修正案》,使中央银行更具独立性。修正案的主旨如下:
*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为此,修正案规定,国民议会议员、政党雇员、公共部门职员,但首席检察长职员例外。
*加强中央银行基本金,提高总储备,加强向政府分配利润的方法。
*明确中央银行在政府间和国际会议场合的角色。中央银行应代表政府出席一切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论坛。
*改变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资金支持额度,将不再按固定金额,而是按政府预算财政收入的比例,这符合国际最佳惯例。
*修正案还规定,如果政府要求向中央银行借款超出了双方约定,则须向总统提交批准,并解释为什么需要额外资金。这须在中央银行考虑此类请求之前在政府公报公布之。
*为引入惩罚因素,减少政府提出此类请求,中央银行对额外资金将课以大大高于正常利率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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