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舌尔采取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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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5-01 03:19 |
据塞舌尔《民族报》4月30日报道,塞舌尔贸易税局进口部宣布将采取严厉措施遏制不断增加的非法进入塞舌尔的货物。
据透露,塞舌尔贸易税法已有相应条款规定,扣押没有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并处以货物价值两到三倍的罚款。
而此前,一旦付了罚款,货物即可放行。在过去的3个月中,总罚款数已达20万卢比。但罚款本身并不能阻止非法进口行为。因为进口商似乎不介意罚款,只要货物放行就可以。他们会将这些损失追加到销售价格上去,最后实际上是消费者承担了这些费用。
按规定,所有进入塞舌尔的货物必须有塞舌尔进出口管理局出具的有效进口许可证。申请许可证需3天到一周,视具体情况而定。
申请进口许可证可以更有效地控制外汇的流出。但有时进口商会打插边球。譬如,进口一个货柜,许可证上规定是100件货物,总会多出50件,他们声称是供应商放进去的,因为在货柜内尚有多余的空间。
假如情况真是如此,进口商应该马上告知供应商塞舌尔严格的进口规定,提醒对方不要多装。
另外,出国旅游者只允许免税带入不超过3000卢比的个人物品。3000卢比以上4000卢比以下的,须依法纳税。超过4000卢比,必须出示进口许可证。即使在3000卢比以内,但明显不是个人物品,也必须出示进口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