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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2002-10-17 03:53
  塞舌尔海关隶属于该国财政部税务局。

  塞政府鼓励企业出口,故对于出口只登记,不征税。塞政府对进口实行配额加许可证制度。由于近年来塞外汇短缺每况愈下,对非生活必需品进口进行总量(额度)控制。塞海关负责进口商品的征税统计业务。进口商品入关(准许在海关仓库免费存放7天,以后按每日300卢比课以罚款)后,塞商人均须如实报关纳税,塞海关按申报单对货物品种、数量和纳税进行核查,如无不符现象即予放行,通关手续一般比较简便。

  塞舌尔商品出口无需缴纳关税。塞进口关税计征标准为:

  牲畜:15%。肉类:25%。水产品:100%(塞国不生产的,如淡菜、墨斗鱼等为25%--50%)。牛奶及奶油:0%(但加工后的奶制品,如酸奶则为100%)。蛋类:100%(但孵化用蛋为15%)。主要蔬菜,如土豆、洋葱、番茄,胡萝卜等为0%, 其它为25%,部分为50%(如茄子、菠菜等)。干鲜水果:25 ?50%(只有鲜苹果为0%)。咖啡和茶:50% 。粮食(除碎米为0%、长籼米为10%外):25% 。食油:25%(但豆油、橄榄油、棕榈油等为15%)。食糖:25%。饼干:200%。水果加工区:50%。果汁:100%。冰激凌:200%。家电:50%。布匹:5%。成衣:(男)50?75%、(女)25?50%。建材:15%。钢铁:25%。手工工具:5%。电动工具:15%。陶瓷:25%(艺术陶瓷为200%)。石油;5%。石化产品:50%。化肥:5%。医药品:15%。矿泉水:5%。葡萄酒:50卢比/升。烈性酒:150卢比/升。啤酒;25卢比/升。烟花爆竹:200%。烟草:200%。汽车:轿车:(汽油)1100CC以下为100%、1100?1600CC为125%、1600?1800CC为150%、1800CC以上为200%。轿车:(柴油)1500CC以下为100%、1500---2500CC为125%、2500CC以上为150%。货车(柴油):8000CC以下为75%、3000?20000CC为50%、20000CC以上为15%。摩托车:50---250CC为50%、250CC以上为100%。自行车:25%。车辆配件:5%等等。塞舌尔禁止和限制进口的商品主要有:肉类,鱼虾、乳制品、食用根茎、水果、咖啡、茶、咖喱、调味品、大米、植物油、植物黄油、肉类及水产加工品、食糖、半成品及冷冻蔬菜、水果蔬菜汁、酱油、辣椒酱、干冰、矿泉水、石油、沥青、石油气、无机和有机化学品、肥皂、农药、卫生纸、人造花、卫星天线、机动车、稀有动物制品、武器、装备、危险品、鱼枪、黄色刊物、烟花爆竹、火药、工业酒精、剧毒品、化学药品、放射物品等。以上商品或由塞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进口或通过塞市场管理局(SEYCHELLES MARKETING BOARD SMB)统一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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